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,“车路云一体化” 作为实现交通智能化的核心路径,正从概念加速迈向规模化实践。
进入2025年,“车路云一体化”速度建设加快。据盖世汽车不完全统计,截至7月23日,超15个地区相继出台相关政策、启动招标项目,展现出在这一领域的积极探索与坚定决心。此篇为2025年车路云一体化相关政策梳理汇总,供业界参考。
重庆:推动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建设
7月16日,《重庆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“渝链智擎”行动计划(2025—2027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提到,推动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建设,制定《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工作方案》,构建全域覆盖、技术多元、标准统一、服务可靠的路侧基础设施体系。根据规划,到2027年,累计建成感知路口600个,覆盖城区道路与高速公路里程2500公里,通过OTA升级实现具备协同预警功能的各类型在用车辆超过20000辆。
长春: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咨询服务项目启动招标
7月10日,《2025年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试点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》发布。公告显示,招标项目为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咨询服务项目,招标人为长春市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,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,出资比例为100%。
据悉,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171000万元,是以“双核(汽开区、净月区)、五轴、多区”为布局建设约400个智能化路口、5877个纯视觉感知点,接入1300个路口信号灯数据,对12500+辆网联车辆(含公交、出租、物流等)进行信息化改造;构建“边缘区域-中心”三级云控平台及8大应用系统;采集360公里高精度地图,建设1900公里传输网。
海南: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招标
6月16日,《海南省级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招标公告》发布。公告显示,招标要求完成海南省级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项目的勘察(含补充测量)、初步设计(含概算)工作。
具体包含两个方面,一是勘察(含补充测量):开展项目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和补充测量工作,满足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;二是初步设计(含概算):开展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(含概算)编制工作。
据悉,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云翼数字交通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企业,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8.00%、其他42.00%。招标人为海南省云翼数字交通有限公司。
杭州:全力打造“车路云一体化”试点标杆城市
6月13日,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《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》,将于7月7日起施行,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,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和产业化,全力打造“车路云一体化”试点标杆城市。
苏州:加快推进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城市建设
5月14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《苏州市推动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提出,要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城市建设,进一步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,推动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根据《措施》内容,苏州市围绕“推动产业集聚发展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、强化产业要素保障、完善产业发展生态”四个方面,共发布20条具体措施。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
山东:打造智慧出行山东特色品牌和全国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区
5月7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》,方案将“人工智能+出行”作为重点任务之一,提出布局建设智慧交通系统、智慧停车场、智慧高速公路、智慧港口、智慧机场,加快开展无人配送、无人出租、智慧公交等应用场景,全面推进“出行即服务”(MaaS)模式;依托无人驾驶头部企业,开展全省域城市末端无人配送、烟台市全场景无人驾驶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,打造智慧出行山东特色品牌和全国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区。
新疆:上线“车路云一体化测试与示范管理平台”
4月30日,新疆克拉玛依市发布的《克拉玛依市智能网联车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》中提及,开放全域测试道路,发放第二批测试牌照,与塔城地区实现牌照互认互通。成立市级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中心,上线“车路云一体化测试与示范管理平台”;利用高温、严寒等极端气候条件打造“全季节测试高地。”
宁夏: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与应用标准体系
4月17日,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、宁夏公安厅、宁夏交通运输厅、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宁夏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 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方案提出,宁夏将建成一批可落地、可推广的应用试点项目,推动智能道路基础设施和云控服务平台建设,提升车辆联网率,开展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体系建设和多场景应用,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与应用标准体系,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,促进规模化商业应用,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北京:完善车路云一体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体系
3月25日,北京市发布的《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一流“北京服务”工作要点(2025年)》中,明确提升公共交通便利性:推动双智城市协同建设,完善车路云一体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体系,有序推动重点场站、知名景点等自动驾驶接驳场景开放。
方案提出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、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、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、开展特色化示范应用、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、完善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、建设跨域身份互认体系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、2025年4月探索新模式新业态等九大重点任务,并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、推动试点开展、强化安全保障等组织实施措施,以加快构建高效、绿色、智能的城市交通体系,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深圳:打造车路云一体化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项目
3月17日,深圳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、发展改革局、智慧城市建设中心联合发布《全面构建科技创新体系行动方案》及《加快推动场景创新行动方案(2025-2026年)》,推出七大核心任务、首批31个场景机会项目及两大标杆工程。在《行动方案》重点发力领域“推进一批城区品质场景”中提到,创新智慧交通、绿色低碳等场景,拓展无人驾驶小巴、无人巡逻车、无人清扫车等智能设备应用,打造飞行公园、AI示范公园、车路云一体化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项目。
长沙:将在2025年至2027年之间,完成85个路口的智能网联化改造
3月13日,湖南长沙岳麓高新区还出台了《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先行区实施方案(2025-2027)》。根据规划,岳麓高新区将在2025年至2027年之间,完成85个路口的智能网联化改造,预期2027年实现全域覆盖。
福建:推动“车路云”一体化示范应用等建设
2月18日,福建出台了《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》。其中提到,有序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,打造全省智慧城市统一底座和“闽数治”应用,推动省低空经济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、智能网联“车路云”一体化示范应用等建设。
上海:公告采购项目“车路云一体化”时空数据管理试点保障技术性支撑和高精度地图技术审查
2月17日,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采购项目“车路云一体化”时空数据管理试点保障技术性支撑和高精度地图技术审查,采购人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;项目预算为100万元;服务范围是为贯彻落实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35年)》(国办发〔2020〕39号)和《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通装〔2023〕268号)等要求,完成“车路云一体化”时空数据管理试点保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的技术性支撑工作,形成相关技术文件一套,以及高精度地图技术性审查工作,常规审图不少于2件。同日发布招标公告。3月18日公告中标(成交)结果,项目中标供应商是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;中标(成交金额)为99.65万元;服务时间是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。
无锡:将于今年5月底前建设完成市级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基础平台
2月5日,在无锡市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建设工作推进会上,印发了《无锡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、示范应用、准入与上路通行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无锡智能网联汽车“车路云一体化”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等文件。
根据实施方案,无锡市将于今年5月底前建设完成具有稳定运营能力的市级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基础平台,完成城区主要道路信号设施网联升级改造,实现全域信号设施联网率提升至100%,20%的公交车、60%的出租车完成基础和增强型网联化升级。
青岛:初步建成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路侧基础设施
1月26日,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青岛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25—2027年)》提出,到2027年,产业链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。
其中提到,要初步建成高质量智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、车网互动体系,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应用路侧基础设施建成区域不少于200平方公里,探索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测试道路开放超过1000公里,小型低速非载人自动驾驶场景全域开放。
南京:发布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建设三年规划
1月18日,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南京市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建设三年规划》正式对外公布,南京成为20个试点城市中首个印发“车路云一体化”建设三年规划的城市。
其中,在基础设施建设与测试方面,南京市计划分三阶段实现南京市试点区的全域覆盖,完成主城六区、江北新区、江宁开发区、溧水开发区内3777个信控路口的C—V2X网联化改造,并将500个路口打造为全息路口,协同周边城市共同探索高速公路的智慧升级,加速5G基站的部署。
安徽合肥:逐步实行能型起施行无人车与车路协同基础设施
1月6日,《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通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,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指出,合肥市、县(市)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智能网联汽车、功能型无人车通用的通信设施、感知设施、计算设施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,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,逐步实行智能网联汽车、功能型起施行无人车与车路协同基础设施、市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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